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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欠妥。次月25日为工资发放日符合法律规定,但并不合理。可尝试通过协商加以修正。只要公司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约定日期准时付薪,便不算作拖欠薪酬。工资应根据月份及时发放,日常实践中,许多企业选择在每个月的5号、10号、15号、20号及25号发放
一、25号发工资是不是压25天 1、25号发工资是压25天。作为用人单位,压工资的做法是法律许可的,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用人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只要用人单位每月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就是不违法的。如果
合法,工资按月发放,法律没有规定发放日期。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但是,我们单位经常性的拖欠我们的工资,合同上写的是本月工资下月25号之前发,可是从来都没有实现过(现在6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呢),单位算违约么,如果算违约,在单位违约的前提下是不是就可以不遵循提前一个月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只是要求了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当月支付和隔月支付都是可以的,所以你们公司不管是以前当月支付,还是之后隔月支付都是没有问题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
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哪一天,一般当月工资是当月月底或次月初。
江苏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且从2021年1月开始,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5号,如果有节假日的话,发放时间会提前。例如春节假期,江苏省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就提前到了2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金在
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
年薪制针对的是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比如说经理或者CEO。年薪制,是指企业以一年度为单位,根据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业绩,确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一种工资结算方式。年薪制工资的计算一般是以年为周期,与公司对高管的业绩考核相关。但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