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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的赔偿主体:r《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
非法用工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标准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拒不依法赔偿的,向劳动监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赔偿标准: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
如果因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亡后果的,单位需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缴费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
《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索赔)中,首先需要锁定索赔对象,即谁是赔偿义务人。除了合法存在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这种情况外(这种情况当然应当以合法存在的单位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由于非法用工“单位”并非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的赔偿标准: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
打工伤赔偿官司要注意以下事项: 1、工伤诉讼的前提是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有的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要先经过仲裁予以确认;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在工伤赔偿诉讼中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了赔偿原告的损失,例如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
非工伤公司一般不赔。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在工厂上班,工伤工资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计算停工留薪期员工工资福利是否包含加班费,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在发生工伤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