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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2020-10-20 11
普法内容
劳动仲裁的代理权限有: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当事人需要依法委托代理人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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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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