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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合同霸王条款是指无效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格式条款,该条款如果和国家法律规定相悖,当然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相关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在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时,其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是由合同中的一方单独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且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的其他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会影响合同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律师拟的合同出现问题,如果确定是律师方出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1、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签订之后发现合同有问题,那就只能在合同双方之间按照法律规定解决,须向对方承担的责任也必须向对方承担,律师不是合同主体,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