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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死刑缓刑三年是指法院判决死刑,暂不执行刑罚,在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三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
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 缓刑的基本特点如下: 1、判处
判三年并不是一定会判缓刑,只有符合缓刑的条件的才可以判处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期和考验期不是一回事。刑期是对被告人判处的应当到监狱服刑的期限。考验期是对被告人进行考验的期限。如,一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二年是刑期,三年是缓刑考验期。缓刑的意思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
判刑五年缓刑三年,意思是三年内不再犯罪的,判刑五年的刑事处罚不再执行。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
不存在判4年缓刑2年。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 根据《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
缓刑考验期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