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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法律的要素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唤起对方的承诺,因此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 2、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必须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
要约和要约邀请分别指: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
(1)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必须由希望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作出;(4)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即必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清晰,而非模糊。
不可撤销的要约包括: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2、要约不能以确定承诺期限的形式撤销; 其他不可撤销的要约。
合同要约的基本要素有: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有: 1.要约邀请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的要约,而要约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要约虽然不是法律行为,但是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这时候守约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违约金责任是约定的违约责任。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