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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

如何避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

2020-12-12 118
普法内容
避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 一是增强企业职工维权意识。 二是树立用工单位风险意识。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力度。 四是加大司法保护弱者的力度。 五是简化现行的工伤处理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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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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