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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0-05-07 88
普法内容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存在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单位或者个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出境证件的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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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是故意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观上,行为人通过欺诈等方式骗取出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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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二、认定区分骗取出境证件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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