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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股东之间是否责任连带要分具体的情况。 当股东存在着抽到出资的这种状况,如果说公司当中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是其他类型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帮助抽调出资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的责任,具体的表现就需要由他们来补足出资。
虚假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意思的自治原则共同制定的公司以及股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
认缴资本制度下,不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制度下,仍遵循上述规定。股东认缴的资本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公司财务应当做资本入账登记。股东的出资义
如果实在不愿意出资,可以退出股东,经股东会决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由其他股东认缴退出者的认缴额
股东签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按照约定的履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公司注册资本不足,股东要承担补缴责任+违约责任+连带责任,这是对出资人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补充,可以更好的确保公司资产的有效性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