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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方的债权,如因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基础就不存在了,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以相对方同意为必要,但行使权利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样做一方面是尽量避免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便于对方在获得通知后及时提供担保,以消灭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
抗辩权的类型有两类, (1)一时性的抗辩权,有5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2
对物抗辩。这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由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
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以相对方同意为必要,但行使权利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样做一方面是尽量避免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便于对方在获得通知后及时提供担保,以消
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申请条件如下: 1、主申请人55周岁以下,随行子女在21周岁以下,未婚且保持全日制在读; 2、夫妻名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不低于80万澳元; 3、过去4个财年中其中2个财年,公司年营业额不低于50万澳元;夫妻名下持股比例不低于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当在中止履行后,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仍不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后,另一方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可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一般指的是在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如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前,是有权利拒绝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在性质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者同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