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逾最后补充申报期限仍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其实体权利也并不因此而消灭。但因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从程序上已经全部分配完毕,债权人因未取得程序权利而实际上无法获得清偿。需注意的是,如果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又发现有债务人的财产,即出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仍然申报债权,其不申报债权的,不可以就特定的财产有限进行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下: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
破产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如果公司不能够偿还债务的,那么公司,窄裙人均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程序如下:(1)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通知债务人;(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那么就要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之后要
破产债权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