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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财产制夫妻的债务清偿主体确认方式: 1、涉及的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涉及的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来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产生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基于此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时间存续期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之日起至双方之日终止的
一、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从事
“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从事经营活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意,一方不得擅自决定,该行为已
担保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具有个人性.人身性,行为效果应由个人承担。夫妻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人格,其行为有的可以视为夫妻家庭的行为,行为的效果由夫妻共同承担,有的只能是个人行为,行为的效果只能由个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
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另外需要注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已经明确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