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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定价是强制性的价格,必须遵守,指导价是倡导性的,不具备强制性;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与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
1、指导价格调整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因素决定的。 2、指导价格调整是指政府根据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
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
政府指导价变化对合同的影响有: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
《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
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
政府签订的协议如果政府不履行的话,政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协议是指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与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而不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合同。换句话说,如果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协议,这时候由于存在行政管
买卖合同中卖方不履行过户手续,救济途径视双方是否为此约定有效的仲裁协议而定。 1、若是没有约定有效的仲裁协议,买方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其不履行属于违约,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需要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违约责任。守约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日期,到期时,守约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如果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