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有: (一)创设取得,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二)移转取得,受让人与承包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按照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答:两者为同一概念,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只是在习惯的说法上称土地流转。实际上土地是流转不了的,流转的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7号)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十五条承包方依
应该是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及的优先权有两条: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
可以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