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要如何决定?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要如何决定?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要如何决定?

2024-04-26 5
普法内容
1.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归母亲抚养。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不尽抚养义务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3.子女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离婚后女方因无固定住所,因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外出打工等等。 4.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病症、严重不良恶习,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在诉讼中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子女,男方表示要求抚养子女的。 7.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人。 8.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9.子女随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0.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1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虽然从法律上进已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个别子女由于身体素质、智力发育的原因,不具有相应的辨别能力,对这种情况就不宜按照子女的意见决定其随父或随母生活。 12.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一般由生父母抚养。当继父或继母要求继续抚养教育时,其子女已满十周岁并表示愿意随继父或继母生活的,也可由继父或继母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以此为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3.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该如何解决,如何进行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该如何解决,如何进行抚养

    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

    2024-05-09 15
  • 子女归谁抚养,如何变更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子女归谁抚养,如何变更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或者生母认为非婚生子女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可以按照婚姻法对变更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亲生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2020-04-25 173
  • 怎么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书
    怎么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书

    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024-07-12 1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婚生子能要回抚养权吗 01:19
    非婚生子能要回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换句话说,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判决。而法律对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规定了,父母双方都对子女享有抚养、教育与保护的权利和

    1,053 15,340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01:18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其抚养费标准也可以参考法律对于婚生子女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2、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997 15,340
  •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00:48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在争取抚养权上,法院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2、如果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的,那么就积

    69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