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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二、隐名股东的身份认定是: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
名义性减资,是减资的一种类型。是在公司资本实际上已经减少的情况下,为了保持名义资本和实际资本相符而进行的减少名义资本行为。名义性减资只核减帖面上的资本总额,并不减少公司财产,故又称为计算上的减资。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出资行为。 隐名投资协议只约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出资行为。 隐名投资协议只约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
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以他人名义投资,不在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文件中登记自己的姓名或名称的实际投资者。第一,隐名股东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合同权,但很难与其他第三抗。因此,如果名义股东未经隐名股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实名制补登记一般是指,表示之前登记的实名制信息不符合要求,需要携带机主身份证原件,到号码归属地联通或者移动自建营业厅柜台办理。目前我国需要实名登记的是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
注册资本,通常是合营投资方承诺一定会缴纳的出资额或者是合营投资各方已经缴纳的总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要在合营企业的合同以及章程中明确说明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和亏损需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