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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包括: 1、学生活动不慎带来的伤害; 2、个别故意伤害; 3、校园设施不符合标准带来的伤害; 4、学校领导、教师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意外伤害; 5、不法分子入侵伤害; 6、学校卫生食品造成的伤害等。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因为什么原因受伤,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建议详细叙述问题或来电咨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伤残鉴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
出国以后很多事情是人们无法预知的。而留学生面临着适应新环境的问题,再加上家人忙于工作疏于关怀,很有可能造成留学生心理上的“亚健康”。其次就是交友不慎引发的安全问题。再次,对国外社会规则和法律不了解也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
在房地产交易中,楼盘烂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烂尾房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以下这三种: 1、由于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资金断裂等这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2、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债务纠纷,导致工程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