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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中,若未设置董事会,则便不能设立董事长一职,此乃依据企业规模大小而定之准则。如某些大型企业,设有董事会架构,董事长职位则由全体董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对于那些规模相对较小者,由于并无董事会之机构存在,其总经理自然即为该公司最高领导,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非上市公司不得设立独立董事。如果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经理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
按法律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
所以未设立董事会,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司法第第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该董事会决议的效率上面的法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行政法规的无效,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1、公司成立董事会还需要有股东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两者本身并不冲突,且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并且董事会需要对股东会负责。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