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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回家乡发展,那江苏省农民宅基地是如何样的

同学回家乡发展,那江苏省农民宅基地是如何样的

2024-05-21 5
普法内容
根据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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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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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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