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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可以设置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设立公司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在一家公司中,若未设置董事会,则便不能设立董事长一职,此乃依据企业规模大小而定之准则。如某些大型企业,设有董事会架构,董事长职位则由全体董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对于那些规模相对较小者,由于并无董事会之机构存在,其总经理自然即为该公司最高领导,
数较少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1、提名董事候选人;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等;4、修改。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内部负责公司事务,外部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后两者都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同一层面上的两个机构,只是董事会负责日常的公司日常的生产、行政等工作,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的工作履行情况。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