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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一般规定。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继承人不愿继承或具有法律禁止时,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
首先,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被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又根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 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股东资格原则上是自动继承,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制性的规定,例如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
公司股权继承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就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应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在其遗产价值范围内加以交纳和偿还。财产继承是一种全面继承,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对其所留债务负有清偿责
不一定。 1、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其去世之后,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当然这个时候要注意,如果该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话,那么继承股东资格可能就会受限。看公司章程有没有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
公司需要回购小股东股权的,可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的方式解决。具体方法为: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