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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如果合同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履行,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终止,不再生效; 如果当事人的继承人继承该合同权利义务,则合同继续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去世的情形,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是合同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为: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
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看合同约定。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相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而对于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此类合同该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另外
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合同自然终止或解除,合同法律关系亦不复存在,但如果合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并且有继续人继承财产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
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财产性质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并不即行终止,也不必然能得到履行,继承人愿意继承,财产性质的合同才能得以履行;继承人不愿意继承,则合同终止。 关于具有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借款合同当然可以变更,只要双方达成新的合意,而且意思表示真实,变更后的借款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受到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的约束,而不需要继续履行原来的借款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7条以及第78条的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居间人必须按照居间合同提供交易信息报告的服务。例如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有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