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遗嘱指定孙子继承算遗赠的。遗赠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且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能体现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既可依法生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
处分了他人财产的老人遗嘱没有效,因为可以合法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合法属于本人所有的财产才能遗嘱继承,处分他人财产的无效。
遗嘱生效后,不因保管人的身份产生效力瑕疵。简而言之,遗嘱的效力与其生效的条件有关,一旦生效后,不论由谁保管,都不会削弱其法律效力。同样的,如果遗嘱因不符合生效要件而无效,不论由谁保管,都不会让遗嘱变得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
在遗嘱中是可以把财产给任何人的,因为财产本身就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对自己的财产有合法处理的权利,包括将财产给其他人,但是如果自己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则立遗嘱人必须要给孩子留
遗嘱里已经指定了财产继承吧,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其所立遗嘱无需其他人的同意(包括其亲属)。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