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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若有工作便加以完成而无任务便不履行职责,此种情况更倾向于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有业务之时接受公司委派的业务,而无业务之时便自行安排活动或进行其他承揽业务,在此等情形下,双方所形成的乃是一种相对而言较为松散的合作关系,对于这种关系具体应当被
已签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及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营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
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用(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
单看这个工作服证明力度不足,还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如同事作证。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停保手续,不能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