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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 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
留置送达: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属于强制送达除留置送达外,依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方式还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受送
1、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3、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
我国《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该规定首次确立了我国的商事留置权制度,但由于“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一规定过于简单,且我国理论界
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在功用、性能、效力等一般原理方面并无差异,只是从维护交易信用、保证交易效率、促使商人营利的角度考虑,其在成立的积极要件上不同于民事留置权,即债权人的债权与其对留置物的占有之间的牵
留置和质押的区别在于: 1.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留置权的成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是直接源于法律规定。质押的成立,就须当事人达成合意,质押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 2.留置权和质押权的法律关系的
拘役和拘留,一般有以下的五个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
逮捕和拘留有以下三点区别,分别是: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
拘留和坐牢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拘留主要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行政拘留主要是指公民违反了行政法的有关内容或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的相关规定,比例酒驾的行为,需要对行为人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叫行政拘留;另外还一种拘留则是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