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父母不能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给付之诉。
1、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与子女姓名的确定或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前者为父母的法定义务,后者是父母亲权的内容,子女姓名的确定或变更并非抚养费给付的前提条件
不能。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都是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与日后子女是否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必然联系。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因此不能将享有赡养的权利与履行抚养的义务理解为对价关系。所以,子
无论孩子姓氏随谁,另一方都要给抚养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如果判决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不能。首先根据《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后,父亲与子女之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不付抚养费的,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成年子女是不能拒绝的,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就
拒绝支付抚养费不仅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需要坐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