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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1、小区地面停车位不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数量,那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权。 这种情况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销售。开发商将车位的权转让给业主,业主在得到车位的权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
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
答案当然是不算,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
小区没车位不让进不合法。一般情况下,小区内的公共部位使用处都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也就是说车位也是业主所有。因为没有购买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的,是不合法的,开发商也不能硬性要求业主购买或租车位。而且规划车位的目的就是停车,所以车位与住户之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属于用益物权;而相邻关系则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有差异,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则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