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样申报债权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样申报债权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样申报债权

2020-06-17 164
普法内容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伙企业债权承担人
    合伙企业债权承担人

    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

    2020-01-01 143
  •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只需要提供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证明就行,法院形式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实质审查后做出是否宣告破产的决定,之后成立清算组。

    2020-09-16 180
  • 破产申报清算债权如何申报清算
    破产申报清算债权如何申报清算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0-03-13 187
专业问答更多>>
  • 合伙企业清算组应如何申报债权?债权人应该如何申报合伙企业的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一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

    2022-02-15 15,340
  • 合伙企业债权人清算,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务,怎么做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 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1-11-21 15,340
  • 合伙企业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

    2023-11-14 15,340
  • 如何办理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

    2023-07-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00:48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2,922 15,340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1,209 15,340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02:12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1,53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