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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 1、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2、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3、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4、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不属于破产债权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债权是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债权异议期是7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公司破产法人个人资产一般不予抵债,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应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