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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的宗旨是保护合法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收养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现行的《收养法》是在1991年颁布,1998年修订,1999年施行,一些规定都是在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制定的,比如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且只能领
1.必须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未成年人,自己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 2.监护人(父母或其他亲人)死亡、失踪或无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资格(在刑犯人)抚养,且又无其他人愿意领养。
孤儿院领养小孩不要钱,但在孤儿院领养小孩首先要符合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
1、孤儿领养条件是有抚养的能力。没有子女或者是只有一名子女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时也应当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法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
要回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两种: 1、与对方协商一致。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变更抚养关系,这样既可以更好的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双方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2、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对于希望领养小孩的人,建议去合法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孩子,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孤儿院或者福利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社会福利机构,孤儿的监护 人或者特别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也可以作为送养人,但对于希望收养小孩的人来说, 很难获
首先,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