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

2020-03-22 173
普法内容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
    什么是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

    顾名思义,聚众淫乱罪就是聚集了多人在一起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容留卖淫罪就是提供场所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

    2024-06-19 29
  • 聚众淫乱罪又构成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吗
    聚众淫乱罪又构成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吗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引诱,是指通过语言、表演、示范、收听观看淫秽音像制品

    2020-11-15 35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2023-02-04 20
专业问答更多>>
  • 聚众淫乱罪的客体要件有哪些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什么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一)聚众淫乱罪的客体要件 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

    2022-03-05 15,340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2024-09-27 15,340
  • 怎么样判断聚众淫乱罪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处罚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 2.侵犯的客体应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刑法

    2022-07-15 15,340
  • 聚众淫乱罪中的淫乱罪特征是什么

    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并不限于男女异性之间。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聚众

    2023-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01:46
    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认定聚众淫乱罪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2、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

    4,471 15,340
  • 刑法聚众淫乱罪是怎么规定的 01:43
    刑法聚众淫乱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刑法聚众淫乱罪的处罚如下: 1、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

    6,999 15,340
  •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01:15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淫乱罪,是指在社会中公然藐视国家法律规则和社会公德伦理,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淫乱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沟通规则与伦理,败坏社会风俗习惯的行为,聚众淫乱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其是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在我

    1,40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