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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将赠与他人的房产要回来,前提是没有变更不动产登记。已经变更了登记的,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的,可以将房产要回来。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 (二)办理公证。 (三)申请登记。 (四)提供证件。
一、您所说的房产赠与在法律上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受赠人的行为。您的这处私房如果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证(房产证)证明的确属您所有,您可以自由行使处分权,如买卖、赠与等行为。 二、您的房产赠与
政府回购房赠与首先要确认政府回购房的产权状况,政府回购房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政府回购房向来都是属于限制的条件要求有: 1、政府回购房赠与必须
未经得配偶同意,属于无效行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
咨询:A退休后回到山东老家,想将包头的一套住房赠与儿子,因其无法回来,请问A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与儿子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解答:赠与合同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