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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被扶养人生前所人债务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如何,法律暂无规定。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债务人为维持最基本的生存而欠下的“债务”,其所支出是生存所必须的,是凌驾于其它债务之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赠扶养协议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并认真履行; 2、遗赠扶养协议有偿,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二)协议订立后
遗赠扶养协议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没有表示的失效,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五、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
根据继承法,遗赠扶养协议是由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法律并没有限定扶养人的范围,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都可以作为扶养人。换句话说,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被扶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签字,还需要扶养人,也就是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人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下面几个要件: 第一,当事人需要具备订立合同的相应的能力。这个意思指的是,合同主体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的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