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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 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在个案中也没有明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禁
1、法院工作人员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署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扣划金额要明确,建议执行扣划账户全部余额,该个人账户销户。如不予给其个人账户销户,则扣划金额至百位。(《协助扣划被冻结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劵、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不可以,法院没有这个权利。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强制执行,虽然我国现有法律缺乏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理,公民住房公积金满足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范围,当属于可强制执行财产。理由如下: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财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个人所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
1、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对于有余额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需要制作冻结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并出具协助
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住房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
住房公积金新政如下: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