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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打击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

当前打击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

2020-08-19 142
普法内容
有下列对策: 1.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加强合作,提高打防合力。 3.对医疗购销领域的贿赂除了采用刑事手段外,加大经济制裁。
《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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