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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持有多少股份,只要当事人为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即为全体股东组成,召开会议时任何股东均可以到场参加。《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
员工如不具有股东资格,一般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
除自然人股东外,所有的非自然人股东本身是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必须由非自然人股东通过签署委托书的形式,指派某一个或几个自然人在股东会中代为表达股东意志。因此,通过股东委托方式,由自然人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
允许股东变更代理,但必须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三种情况: 1、增加公司股东; 二、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