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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者公司内部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有两个原因: 内部和外部。 内部原因,如公司管理不善,外部原因,如公司被撤销、撤销等。 ,具体包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由此得出单位负责人本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因此公司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债务人、债权人都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申请破产,提交债务人破产申请书,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
当然不可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
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对其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 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需要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公司债务。 2、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换句话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总公司不一定需要参加诉讼。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代表总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这种
公司申请破产的,其债务仍需要偿还。具体来讲,清偿顺序如下:首先,公司对于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在内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应当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其次,在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益
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由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偿还。当公司全部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后,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管理人可注销公司,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不必再作偿还。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费用。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