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诉案件立案的要求是什么
公诉案件立案的要求是什么

公诉案件立案的要求是什么

2024-06-02 5
普法内容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要求的案件够刑事立案
    什么要求的案件够刑事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2024-05-19 16
  • 自诉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吗
    自诉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吗

    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2024-05-30 26
  • 治安案件是否有立案要求
    治安案件是否有立案要求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一说,只有“受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

    2024-06-12 9
专业问答更多>>
  • 欺诈案件立案要求是什么,欺诈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2024-11-12 15,340
  • 投诉要求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投诉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必须要有犯罪的事实,还要有犯罪的嫌疑人,同样也是必须要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立案就代表着这个案件对社会有很大的危害性,必须要尽快的处理。

    2023-09-22 15,340
  • 虚假诉讼公安立案案件要求是什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以虚假诉讼罪立案需要是民事案件,向仲裁机构提起虚假仲裁的行为,并不构成虚假诉讼者,虚假诉讼存在妨碍司法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

    2023-08-20 15,340
  • 立案要求的两个条件是什么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2021-10-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虚假诉讼罪立案有什么要求 01:17
    虚假诉讼罪立案有什么要求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在立案标准上,虚假诉讼,仅限于民事诉讼领域,旨在打击滥用诉权、捏造、伪造证据,利用司法权力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但不限制普通人

    638 15,340
  •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00:55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

    87,094 15,340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01:09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16,79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