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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一定条件能分得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对被继承人生活
只要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当然,如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对胎儿的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接受遗产或者遗赠。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相应的遗产份额或遗赠份额由被继
遗产继承权子女户口本是否在所要继承的房产中无关,只与继承人是否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继承人有关。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不管户口是否在房子里、是否与被继承人同一户
有城镇户口,仍能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已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镇买房,虽然仍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和修缮。直至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虽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女儿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户口迁出而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同一顺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