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有哪些 1、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包括: (1)时间不同。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的时间,并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
身份证上的日期是签发当天的日期。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先看签发日期,再看有效期,如2001年3月31日签发,有效期限10年,则该身份证到2011年3月31日过期;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在身份证正面最下面一行字就可以辨别。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的广告的内容如果具体并且确定,那么就视为要约。如果可以证明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决定,存在事实上的重大影响,那么可以认定广告成立要约。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交付就构
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不大。量刑建议书只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参考。实际的判刑还是需要让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定罪量刑。而且检察院量刑建议也是可以有一定幅度的,并不是固定期限。而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