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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有特岗教师三年不允许怀孕的规定,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根据相关规定,并没有对于特岗教师的怀孕情形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每个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
目前我国并没有对于特岗教师的怀孕情形有相关的政策规定。怀孕的情况对于特岗教师是没有其他影响的,同样享受着女职工怀孕所享受的待遇。对于特岗教师,相关的政策规定如下: 1、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下面有两篇文章供你参考! 1:特岗教师12月31日网上报名截止在职读研有补贴 服务期满且留任的特岗教师,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政府还将给予学费补贴,目前网上报名已启动,12月31日截止。 据介绍
特岗教师三年期满可享有: 1、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2、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
教师走上工作岗位经常要参加一些必须的继续教育,如进修校要求我们每人必须参加计算机初级培训和计算机高级培训,每次200元左右不等,我们年轻教师对计算机已经掌握了,还有必要参加培训吗?培训费用应该有教师自
2011年8月旬阳县公开招聘并签订《陕西省2011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3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按照国省关于“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首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我国,未婚先孕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未婚生子才违反。但是,如果未婚先孕,在给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和户口
财政政策属于国家整个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一般指的是国家会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任务而制定的有关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它是通过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来调节其总的需求。政府一般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方式主要有:改变政府购买的水平;改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