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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单方解除。当事人可以直接约定一份解除协议的范本,在合同中约定:解除股权代持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的协议,一旦同意之后,就可以直接解除。
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
应当由代持股东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因为:代持股东与实际出资人(被代持人)之间的代持关系仅约束其双方,并不具有对外公示效力,对被代持人的权利保护是依据代持协议约定;代持股东是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公司股东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
代持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按照规定,只要不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代持协议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后即有法律效力,第三方公证不是必要条件,公证只是增强了协议的证明性。股权代持协议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代持协议,但是股票代持是有一定风险
分家协议可以解除,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方式来解除。分家协议虽然涉及了部分人身关系,但是总体上是一份处分和分割财产的协议,也会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因此,如果分家协议的内容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这时候分家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