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证明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的,例如某个存折里面的钱在买房一段时间之前已经存了一笔钱,且买房时合同是你个人签的,且房产证只有你个人名字才可认为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否则就是夫妻婚后购置的共同财产。
男方婚后取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付全款,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是你的个人财产,如婚前支付首付,按揭贷款买房,则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关于婚姻过程中房屋产权的问题,法律有关规定如下: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名下,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购房,办理房
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只能分割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
婚内其中一方购置房屋的话,想要保证房子属于自己一方所有,就需要注意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房子登记的状态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内如果一方使用自己的财产购置房子的
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判断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房屋的权属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是用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买房,并且是属于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的,那么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仅仅是支付了首付款,那么未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