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抢夺财物属于哪些违法行为
抢夺财物属于哪些违法行为

抢夺财物属于哪些违法行为

2023-05-31 21
普法内容
不会,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属。 在法律及政策层面是不会,因为现在法律反对株连,但世俗的眼光对家人是会有看法的。 诈骗罪犯人会不会连累到家人,诈骗罪犯人非法所得司法机关肯定是会去追究,并不会因过户到家人名下等就能够就此算数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抢夺多少财物属于犯罪
    抢夺多少财物属于犯罪

    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构成抢夺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2020-10-17 97
  • 持刀抢劫属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受哪些处罚
    持刀抢劫属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受哪些处罚

    一、持刀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持刀抢劫构成抢劫罪,是刑事违法行为。 二、持刀抢劫量刑标准 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2024-05-22 6
  • 哪些情形是属于抢夺转抢劫?
    哪些情形是属于抢夺转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

    2024-07-09 10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行为不属于盗窃抢夺死者财物

    死者的财物属于遗产,归死者的继承人所有,属于盗窃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2023-06-10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抢夺罪请教律师

    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

    2022-10-19 15,340
  • 抢夺财物属于什么罪

    抢夺他人财物属于抢夺罪,违法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023-01-02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刑法对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聚众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首要分子,残害无辜居民多人的;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数额巨大的,残害无辜居民手段恶劣的,严重影响我军军事行动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

    2022-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01:13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以下七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

    1,024 15,340
  • 闯红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00:59
    闯红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闯红灯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当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应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

    3,427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01:00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79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郭安慧律师 郭安慧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56-2555-031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