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

2022-04-13 629
普法内容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被害人和行为人的控制一般是统一的。被害人对财物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但二者也有可能不统一,也就是行为人在没有控制财物的情况下,被害人也对财物失去了控制。这样也是盗窃的既遂。由此可知,如果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被害人失去了控制的话,也成立盗窃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绑架罪未遂和绑架罪既遂有何区别
    绑架罪未遂和绑架罪既遂有何区别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是由绑架行为与提出不法要求行为双重行为构成的。其中提出不法要求行为是目的行为,行为人只有实施了绑架行为,同时又实施了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本罪才能成立。

    2024-04-18 25
  • 绑架罪既遂处罚标准是该如何规定的
    绑架罪既遂处罚标准是该如何规定的

    1.绑架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

    2020-06-17 116
  •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区别在于是否对人质有了实际人身控制。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就是绑架罪既遂,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就是绑架罪未遂。

    2020-09-07 160
专业问答更多>>
  • 绑架罪既遂是什么标准,如何认定绑架罪既遂的标准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

    2021-10-16 15,340
  • 绑架罪既遂观点是哪些,绑架罪的既遂判断标准是哪些的

    评判既遂未遂不能简单地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机械地分析,绑架罪客观行为应当视为单一行为而不是双重行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

    2022-07-29 15,340
  • 2022年绑架罪既遂标准怎么认定的

    1、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标准。 2、绑架罪的认定标准可从犯罪构成两阶层体系分析,先分析客观要件,再到主观要件,即先进行事实判断,在进行价值评价。 3、绑架罪的客观要件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

    2022-12-02 15,340
  • 绑架罪的既遂既遂怎样解决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

    2023-06-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绑架量刑标准 00:56
    绑架量刑标准

    绑架罪是由《刑法》第239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获取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劫持

    1,071 15,340
  • 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01:09
    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仅侵害了女性的人身权利而且还侵犯了其性自主权。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使得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触犯了强奸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情节下,可以处以三年

    1,655 15,340
  • 绑架未遂可以取保吗 02:20
    绑架未遂可以取保吗

    绑架未遂是否可以取保,要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来确定,具体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69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姜超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