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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对淫秽资料进行传播的行为,既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如果传播的内容涉及淫秽书籍、影片、录音或影像制品以及相关图片等,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便可被判定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道六百人次以上的淫秽物品可以追诉给予处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按照
传播淫秽物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传播污秽物品满足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 (2)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也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
根据规定治安处罚法传播谣言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也可称治安违法行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具体如下: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