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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人防车库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是由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然后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小区的业主使用。
住宅楼楼栋电梯产权,是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并不是归哪一栋楼的业主。 不同电梯事故承担责任情况如下: 1、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对于
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按下列情况确定: 1、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反之,则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2、若是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
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首先,人防车位,是平时可以用于停放车辆的人防工程。由国家投资单独修建的地下防空建筑属于国家所有。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车位(即结建人防车位)的所
补偿,应当由当地的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的门面房,,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
小区内地下车库是否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
社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社区所有业主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应该归开发商所有。会所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收益。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的品质和档次,顺应商品住宅消费市场的热点,往往愿意在投资中增加这类设施的投入。相关的规定明确会所这样的经营性商业用房不得参加公共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为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一是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二是为了专有部分能够更好地利用,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安全,又保护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