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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失业保险并非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
已经不可以了。《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
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对工伤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一个人能享受两次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地区项目的政策不同。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