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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
职务侵占是刑事犯罪,是刑事诉讼的时效,不适用于民事诉讼的时效。职务侵占罪的起诉时效最长为15年,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八十七条
职务侵占过诉讼期间不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
职务侵占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财物非法占据归自己所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所谓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及其与职务有关的便利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对职务侵占规定了两个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