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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
需要分情况处理: 1、同居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同居期间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 3、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是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4、无法确定属性的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的
婚前财产转化、认定 (一)婚前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婚后的延续男方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婚后取出,仍然是个人财产。对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即使婚后取得,仍应属于婚前财产。 (二)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登记时间及房屋产权登记时间的先后就可以确定房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婚后购买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登记之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需要按照财产的性质来作出判断。首先,如果双方仅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共同生活的话,这时候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相应的彩礼。其次,对于能够被认定为夫妻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